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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黃岡市公安局原局長汪治懷涉嫌徇私枉法罪等被提起公訴

2018-11-11 17: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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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11月11日電(記者梁建強、徐海波)記者11日從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北省黃岡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汪治懷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串通投標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由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了解,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治懷享有的訴訟權利,對其依法進行了訊問。

襄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汪治懷在擔任黃石市公安局副局長以及黃岡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追訴,情節嚴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作為招標單位負責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他人合法利益,擾亂國家市場秩序,依法應當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串通投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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