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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質量發展有了量化“尺子”

2018-11-22 10:28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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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量發展有了量化“尺子”
我省發佈評價與考核辦法 16市州面臨22道“考驗”

高質量發展該怎麼衡量?我省有了明確指標體系。11月7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高質量發展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對除神農架林區外的16個市州設置22項評價與考核指標,每季度進行考核。

這22項指標為:規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率、工業企業産能利用率、規上工業企業虧損面、服務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研究與開發(R&D)經費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高新技術企業單位數增長率、十大重點産業發展指數、民間投資佔固定資産投資比重、技術改造投資佔固定資産投資比重、投資項目“兩庫”轉化率、文化及相關産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稅收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實際利用外資佔投資比重、進出口總額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財政口徑政府債務餘額佔地方綜合財力比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單位規上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市州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佔比。

省發改委介紹,指標體系的設置,充分銜接黨中央關於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先進省份成熟經驗、我省中長期發展既定目標、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年度經濟運行各項目標任務,以及既有機制提出的指標體系。指標設定和評價考核,注重引導各地圍繞實現經濟平穩增長和質效提升的互促互進,加快提高發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綠量”。

值得關注的是,這22項指標並非平均用力,而是根據重要程度賦予不同的權重,先分別計算共性指標的水平指數、發展指數,再由二者合成綜合指數,最後對綜合指數進行折算,形成各地高質量發展的綜合得分。在全省排名的同時,按照“一主兩副”、區域性增長極、特色産業增長極和直管市三類進行分類排名。

省人民政府依據評價考核結果,對排名靠後的地區進行約談。對半年考核排名最後三位的市、州、直管市,由常務副省長進行約談;對年度考核排名最後三位的市、州、直管市,由省長進行約談。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對各市、州、直管市綜合考核的重要部分,作為幹部考察使用的重要參考。(記者廖志慧、通訊員鄧思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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