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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對市縣黨政機構編制實行限額管理

2018-11-30 15: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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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11月30日電(記者 楊穩璽)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寧夏將在全區市縣機構改革工作中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對市縣機構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黨政機構統一計算限額;市縣機構限額範圍包括黨委工作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政府工作部門,市縣黨委和政府不設部門管理機構,不得在限額外設立機構。

據介紹,寧夏要求大城市黨政機構不超過55個,中等城市不超過47個;縣級黨政機構區分大中小縣不同情況,根據人口規模、財政收入、區域面積、經濟總量等因素確定機構限額,大縣不超過37個,中縣不超過36個,小縣不超過35個。市轄區原則上參照小縣的機構限額確定,大區不超過36個,小區不超過35個。市縣黨政機構的具體數額由自治區黨委嚴格管理,不一次性設滿,為發展留有餘量。

寧夏還要求設區市設置黨政機構其編制一般不少於8名,縣級設置黨政機構其編制一般不少於5名;加大內設機構綜合設置力度,根據編制情況綜合設置黨政部門內設機構,不允許出現“一人多科”現象;對整合歸併的黨政機構,綜合性內設機構合併為一套,業務機構根據工作的內在聯絡進行重新設計和整合,該加強的加強,該精簡的精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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