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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關於檢查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的通知

2018-12-01 10:43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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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關於檢查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的通知
民發〔2018〕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國資委,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業務主管單位有關司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關於“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要在2018年底前部署檢查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糾正不合理收費和強制培訓等行為,並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投訴舉報和查處機制”的要求,現就檢查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大簡政減稅降費、降低企業成本、改善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發改經體﹝2017﹞1999號)精神和其他相關政策文件,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會費、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費行為,嚴格查辦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行為,降低不合理和偏高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二、檢查內容

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一)調整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會費情況,包括會費標準的制定程序、會費檔次、停止重復收費、規範以産銷量、企業規模等為基數收取會費等;(二)調整規範行業協會商會經營服務性收費、糾正不合理和偏高收費情況;(三)調整規範行業協會商會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四)調整規範行業協會商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情況;(五)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投訴舉報制度情況;(六)執法查處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情況,重點是查辦強制收費、強制培訓、強制入會、妨礙退會和利用評比達標表彰、依託政府部門違規收費工作。各地需提供至少6個典型案例;(七)巡視、督查、審計以及上級部門轉辦線索查辦情況。

三、檢查措施

本次檢查以書面檢查為主,實地檢查為輔。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的報告。報告要針對檢查的七項內容形成詳實材料,突出基本情況、具體數字、存在問題和政策建議。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等部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帶隊,財政部派員參加,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和部分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進行實地檢查。

四、檢查步驟

檢查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要堅持清理與規範相結合,堅持清理與減負相結合,堅持清理與查處相結合,通過檢查,切實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減輕企業負擔,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具體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清階段(12月中旬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國資委要在12月中旬前,就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進行“回頭看”,對本地區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進行自查自清,形成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的報告。報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部門會簽,在12月15日前分報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

(二)實地檢查階段(12月底前)。在各地提交的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報告基礎上,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和部分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進行實地檢查。

(三)總結報告階段(2019年2月底前)。結合書面檢查和實地檢查的情況,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將檢查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國務院。

五、加強組織領導

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共同部署檢查工作,加強政策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地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細化要求、落實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清工作,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開展,並取得預期成效。廣大行業協會商會要深入學習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相關政策文件,樹立大局意識,把清理規範收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落實,自覺規範收費行為,嚴肅整改違規收費行為,主動降低過高收費,以檢查為契機,促進自身健康有序發展,更加有效地發揮積極作用。

2018年11月2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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