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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郭繼山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12-05 21:32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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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青島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青島市委批准,青島市紀委市監委對市城市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郭繼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視員楊軍,黃島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場管理辦公室主任丁慶玉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繼山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活動籌備工作的關鍵時期,工作懈怠、失責失聯、貽誤工作,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十九大後仍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在私人會所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獲取農村宅基地及相關拆遷安置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不作為、慢作為,推進工作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與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互串通,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産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楊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與郭繼山等人相互串通,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産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丁慶玉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産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郭繼山、楊軍、丁慶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郭繼山、楊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責成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給予丁慶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上述人員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青島市紀委監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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