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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門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2018-12-06 08:36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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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藥監局 密碼局 瀕管辦公告
2018年第157號

為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健康發展,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8年版)》予以公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清單實施後,《財政部等11個部門關於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6年第40號)》和《財政部等13個部門關於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號)》所附的兩批清單同時廢止。

附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8版)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藥監局 密碼局 瀕管辦
2018年11月2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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