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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監局規範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

2018-12-07 10:13 來源: 煤礦安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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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規範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意見》12月4日正式公佈。意見明確了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主要內容和方式。

內容包括重點檢查煤礦企業貫徹落實有關煤礦安全生産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産責任制情況;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關於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安排部署情況;安全生産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煤礦各生産安全系統完善可靠、重大災害有效防治、事故隱患及時消除情況等。

意見提出,實行分類監管。要把安全保障程度較低的C類煤礦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對安全保障程度一般的B類煤礦,保持一定的檢查頻次,防止安全管理滑坡;對安全保障程度較高的A類煤礦,可適當減少檢查頻次;對長期停産停工的D類煤礦,要安排駐礦盯守或定期巡查。同時,推行分級監管,實施計劃執法,突出重點、提高針對性,推進執法創新。

意見要求,加強監管執法體系建設,嚴格監管執法程序,要遵循規範流程,製作檢查方案,嚴格處理處罰,督促企業落實整改,依法移送案件,依法提請強制執行,推進“行刑銜接”,要規範監管執法行為,規範權責清單,加強執法分析,規範重大行政處罰,規範執法文書製作,加強執法監督與考核,嚴格執法公示制度,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推行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及公開裁定制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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