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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轉讓新三板非原始股股票免徵個稅

2018-12-10 07:1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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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日前發佈通知,為促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長期穩定發展,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通知所稱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後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通知所稱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該公司掛牌前和掛牌後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2018年11月1日之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進行稅收處理的,可比照通知第一條規定執行,已經進行相關稅收處理的,不再進行稅收調整。

通知明確,2019年9月1日之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現行股權轉讓所得有關規定執行,以股票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由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自2019年9月1日(含)起,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的個人所得稅,以股票託管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由股票託管的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記者 李麗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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