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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已核實農村集體資産逾13億元

2018-12-11 08:57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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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
我省已核實農村集體資産逾13億元

截至目前,全省完成1256個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改革工作,共核實經營性資産總額7100萬元,賬面資産總額7.4億元,核實資産總額13.88億元。這是海南日報記者從東方市12月7日舉行的全省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工作現場推進會上獲悉的。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在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的基礎上把集體資産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然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集體資産和市場主體合作,農民分到股份可以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確定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的函》,我省海口市瓊山區和東方市被列入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截至目前,兩區市已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海口市瓊山區已完成清産核資工作,全區已完成15個村(組)的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成立了15個股份經濟合作社,佔應開展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組)的93.8%。

東方市186個村(居)委會已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經核查全市集體資産總額3.86億元,資産性資産集體土地總面積115.63萬畝,共確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人數35.42萬人。全市已基本完成推選股東代表,提名董(監)事會候選人召開股東代表大會,完成相關預定事項,組建了股份經濟合作社。

在東方市大田鎮深度貧困村樂妹村,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村莊借助海南大學技術優勢,依託東方市迦南蘭花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種苗、服務和銷售渠道,利用貧困戶勞動力發展蘭花種植産業,壯大集體經濟。目前已建成20畝大棚,可種植蘭花40萬株,今年可盈利30萬元,村集體提留一部分,其餘全部分配給村民,僅此一項人均可分紅400元。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我省其他市縣根據各自情況選擇一定數量的行政村開展試點,為全面推開積累經驗,全省共確定試點鎮187個,試點村589個。其中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萬寧市、五指山市、白沙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臨高縣、澄邁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等市縣的改革工作有序進行。

意見還要求,全省要在2019年底完成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任務;2020年底完成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到2021年底完成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務。(記者 傅人意 通訊員 戴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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