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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不履行贍養義務者將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2018-12-11 10: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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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12月11日電(記者 楊穩璽)記者近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為促進農村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寧夏將進一步強化家庭主體責任,通過建立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把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並在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開。

同時,對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寧夏要求村(居)民委員會、老年人社會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監督其履行;情節嚴重的,相關部門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家庭是農村留守老年人贍養和關愛服務的責任主體。寧夏支持家族成員和親友對留守老年人給予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愛,鼓勵鄰里鄉親為留守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子女因外出務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贍養義務的,在尊重老年人意願的前提下,贍養義務人可與親屬或其他有能力的人簽訂委託照顧協議並妥善安排老人生活,同時向村民委員會如實報告去向、聯絡方式等信息。對患有嚴重疾病、已經喪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內部應協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

隨著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加快,寧夏農村進城務工和外出務工人員不斷增多,農村留守老年人也呈增長態勢,由於子女長期不在身邊,留守老年人依然承擔著繁重的農務勞動或撫育孫輩的義務,不同程度存在著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護、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護理等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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