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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保護傘、“借案生財” 湖南一法院執行局長被“雙開”

2018-12-12 17: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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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2月12日電(記者 陽建)身為法院執行局長,竟然充當保護傘、借助案件大額“生財”……日前,湖南攸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楊曼生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攸縣紀委監委調查,楊曼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充當保護傘,涉嫌受賄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違反廉潔紀律,通過向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等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操辦其兒子升學宴借機斂財。

楊曼生還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同時,違反生活紀律。經攸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給予楊曼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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