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

2018-12-12 18:37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 2018年7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指導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指導意見》指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明確中央與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水平和支出責任,以標準化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是新時代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對於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不斷增進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具有重要意義。

《指導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規範中央與地方支出責任分擔方式,推進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統一,促進各地區各部門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水平有效銜接,以標準化手段優化資源配置、規範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明確權責關係、創新治理方式,確保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民、兜住底線、均等享有,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力爭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標準化手段得到普及應用,系統完善、層次分明、銜接配套、科學適用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

《指導意見》提出了4個方面的重點任務:一是完善各級各類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構建涵蓋國家、行業、地方和基層服務機構4個層面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二是明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質量要求,提出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等9個方面的具體保障範圍和質量要求。三是合理劃分基本公共服務支出責任,明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中的兜底職能,明確中央與地方支出責任劃分,制定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國家基礎標準。四是創新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機制,要求促進標準信息公開共享,開展標準實施監測預警,推動標準水平動態有序調整,加強實施結果反饋利用,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鼓勵開展創新試點示範。

《指導意見》從加強統籌協調、落實相關保障、強化責任擔當3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並明確了重點任務的分工方案,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有效落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