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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

2018-12-16 09:36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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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海南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我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

《實施方案》指出,堅持照後減證、能減盡減、能合則合,放管結合、放管並重、寬進嚴管,依法改革、于法有據、穩妥推進的原則,從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對國務院公佈的《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106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建立長效機制,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做到成熟一批複製推廣一批,逐步實現全覆蓋,進一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準入環境,充分釋放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了改革重點內容。

明確改革方式。對納入“證照分離”改革的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採取四種管理模式,對應進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審批。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仲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二是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取消審批後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産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三是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四是完善措施,優化準入服務。

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通過“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採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盡可能減少審批發證,讓更多市場主體“照後能營、持照即營”。對於“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要通過“多證合一”改革盡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部門間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市場主體相關信息,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全面建立“雙告知、雙跟蹤、雙反饋、雙隨機、雙評估、雙公示”監管協同機制,構建覆蓋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的監管閉環。切實貫徹“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切實承擔監管責任,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明確監管標準、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建立完善懲罰性賠償、“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等制度。

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依託全省統一的信息共享交換平臺,進一步完善海南政務服務網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海南)。(記者 羅霞 實習生 王淼)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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