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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五措施保障“兩節”期間生産穩定運行

2018-12-21 09:53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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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保障2019年“兩節”期間生産穩定運行有關措施,以助力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實現一季度良好開局。

在鼓勵企業增産增效方面,我省將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2019年一季度工業總産值不低於5000萬元(其中三明市、南平市、龍岩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企業不低於3000萬元)且現價同比增長9%及以上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企業一季度用電量同比正增長低於5%、5%及以上的,按企業一季度用電增量分別給予每千瓦時0.05元、0.1元獎勵。

同時,我省將在“兩節”期間實施電力穩增長政策,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安全和環保達標、春節期間連續生産、已進入電力市場的部分工業用電大戶,實施短週期(2019年1月25日—2月24日)市場化電力直接交易。

在企業用工保障方面,經當地有關部門認定,對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春節當月保持連續生産的重點企業,可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鼓勵各類社會機構、個人為轄區企業引進勞動力,可給予相關機構和個人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啟動“春風行動”,多渠道滿足春節期間企業用工。

在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和春節招商方面,我省將通過精心安排春節期間重點項目建設的施工組織,加強在崗職工的慰問和生活保障工作,確保春節期間重大項目正常施工;抓住閩籍異地企業家回鄉過年的有利時機,組織開展拜訪招商活動,爭取對接一批閩商回歸項目;各地可根據獲得的省級前期工作經費獎勵金額,對提前到春節前開工的項目業主和春節期間不停工建設單位以專項補助形式予以支持。

在強化服務促進企業儘早復工上,要求幫助企業提前做好原材料採購、資金籌措、設備維護等工作,組織開展節日期間堅持生産企業走訪慰問活動,積極開展産品推介、供需對接等各種“手拉手”活動。幫助和引導企業做好節後生産組織,積極協調企業復工過程出現的困難問題,保持生産經營穩定。(記者 林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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