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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實現“非禁即入”——我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2018-12-26 07:4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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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真正實現“非禁即入”;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實現規則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平等——

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25日發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這標誌我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表示,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於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一項重大制度創新

“為什麼説這是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因為這在國際上沒有可以參照的先例,體現了黨中央深化改革的決心和擔當。”徐善長表示,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明確要求實行“全國一張清單”,有助於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動更大力度、更高層次、更廣範圍的改革開放。

“將負面清單的概念從外資準入管理引入到國內經濟治理中,是一項重大制度創新。”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特聘研究員李建偉説。

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副司長萬勁松表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遵循“非禁即入”理念,其核心在於通過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行業、領域、業務等,實現了清單之外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有利於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在市場準入環節發揮決定性作用。

對於市場主體而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後,無論是國企、民企還是混合所有制企業,無論是內資、外資還是大企業或中小企業,都一視同仁地享有同等的市場準入條件待遇,實現了“規則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平等”。

“有了這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我們可以一目了然地知曉什麼不能做、什麼需要審批許可、什麼可以自主決定,減少了投資上的盲目性,增強了對未來發展的預期。”山東浩海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説。

對於政府管理者而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全面實施,將有利於政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相關審批體制、投資體制、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新版清單更“瘦身”

與2016年負面清單試點版相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的突出特點就是更加“瘦身”、更具系統性和可操作性。

徐善長表示,此次修訂從是否符合清單定位要求、是否合法有效、表述是否準確等方面對清單事項和管理措施逐條評估,並作進一步優化整合,做到該減的堅決減,該留的科學留,該增的合理增。據統計,2018年版負面清單共列禁止和許可類事項151項,總體上比《清單(試點版)》原有的328項減少了177項,壓減幅度達54%。

據悉,清單主體包括“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

其中,禁止準入類事項4項,分別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以及“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對於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許可準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6項,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3項。對於許可準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

今年6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對外發佈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如何看待這兩份負面清單?

“當前,我國對外資採取的是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上述兩個清單各有定位、功能不同。”商務部條法司副巡視員葉軍表示,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僅針對境外投資者,屬於外商投資管理範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於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是對各類市場主體市場準入管理的統一要求,屬於國民待遇的一部分。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三個機制”確保落地

全面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一項系統性改革工程,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與之相適應的準入機制、事中事後監管、社會信用激勵懲戒、商事登記等各種制度和機制。對此,徐善長表示,將著力健全完善“三個機制”,確保負面清單制度落地實施。

一是建立清單信息公開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會同商務部初步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通過相關門戶網站、媒體等平臺,向社會公開2018年版負面清單的有關內容信息,便於市場主體實時查詢,不斷提升市場準入政策透明度和負面清單使用便捷性。

二是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按照有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清單動態調整工作方案,明確和細化清單調整頻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調整第三方評估機制。

三是完善與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機制。健全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審批體制,確保在清單之內的事項管得住、管得好,便利高效,確保清單之外無審批事項,實現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

萬勁松表示,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建立之前,一些地區和部門大膽闖、大膽試,出臺了一些以負面清單為名的管理措施,開展了積極探索,為制定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也積累了很好的經驗。為確保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行業性、領域性、區域性負面清單將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

此外,考慮到我國地區發展差異大,允許省級人民政府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資源要素稟賦、主體功能定位、産業比較優勢、生態環境影響等因素,提出調整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建議,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為此,2018年版負面清單中專門增設了“地方性許可措施”欄目,以進一步提升清單的完備性。

“下一步,要在新版清單的基礎上,以放寬服務業準入為突破口,通過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抓緊清理修改不符合新發展理念、不利於高質量發展的市場準入規定,推動各領域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放寬,不斷縮減清單事項,加快構建市場開放公平、規範有序,企業自主決策、平等競爭,政府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管理新體制。”徐善長説。(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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