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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臺胞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作出的相關優惠安排

2018-12-26 14: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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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陳鍵興、趙博)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26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應詢表示,據了解,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境外人士包括台灣人士境外所得稅問題作出了進一步放寬的優惠安排,台灣同胞可以享受這些新的規定。

馬曉光介紹説,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前,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境外人士取得的由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優惠期為5年,即針對在大陸境內無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個人,可以只就大陸境內所得和大陸境內支付的境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修訂後的實施條例將上述5年優惠期進一步延長為6年,同時增加了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無住所個人上述居住滿6年重新起算的規定,實質對境內居住累計時間計算方面也給予了更優惠安排。

他表示,在新一輪改革開放進程中,大陸的營商環境將進一步優化,台資企業面臨更廣闊發展空間,在大陸投資、生活、就業、創業的臺胞也將享受到更好的條件和待遇。

馬曉光還指出,請大家回顧一段時間以來,民進黨當局圍繞新稅法的問題都説過一些什麼樣的不實之詞,再看看現在的事實。這説明他們總是在製造假信息,誤導民眾,製造台灣同胞對大陸的隔閡和誤解,阻撓臺胞來大陸實現更大更好發展。

發佈會上,馬曉光還應詢表示,春節是中華民族最重要的傳統節日,安排春節加班機是為兩岸同胞往來特別是台灣同胞返鄉過年提供便利。多年來,兩岸之間已就此形成行之有效、符合實際的操作辦法。目前,大陸方面已做好了前期準備,並向台灣民航主管部門提供了大陸航空公司加班機的需求,將為明年春節期間兩岸民眾往來特別是臺胞返鄉過年提供積極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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