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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2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8-12-28 21:21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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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依法對天成控股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天成控股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國生、馬濱嵐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周聯俊等3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依法對ST仰帆(原名為*ST國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責令ST仰帆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錢漢新等5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朱忠良等12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詳見證監會網站)

上述案件中,天成控股在相關資産置換事項的收益確認條件尚不具備的情形下,提前確認了資産置換收益,使其發佈的2016年度業績扭虧為盈公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存在虛假記載;ST仰帆在2012年和2013年年度報告中,將其子公司不應當確認的鋼材銷售收入納入其營業收入,導致相關年度報告披露的營業收入存在虛假記載。

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是維護投資者知情權的重要保障,是推進有效監管的必要抓手,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地強化監管執法,對各類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進一步夯實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基礎,保障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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