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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

2018-12-29 16:08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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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各級人民政府主導的綜合治理機制 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
——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全國婦聯等九部門聯合向省級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共三十條。《通知》指出要堅持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明確並強化政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家庭等各方責任,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和人才培養觀,切實減輕違背教育教學規律、有損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過重學業負擔,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通知》強調要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提出了學校要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嚴格依照課標教學、均衡編班配備師資、嚴控書面作業總量、科學合理佈置作業、堅決控制考試次數、採取等級評價方式、限制競賽評優活動、合理使用電子産品、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培養良好學習習慣、指導學生實踐鍛鍊等12方面內容,從學校教學和管理的各個方面明確了減負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增強了校內減負的針對性。

《通知》強調要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提出了校外培訓機構要依規登記誠信經營、嚴禁超標培訓、嚴格教師聘用、嚴禁與升學挂鉤、控制培訓時間等5方面內容,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的基礎上,再次強調對校外培訓機構特別是從事學科知識類培訓機構的管理,重申嚴禁給學生“增負”的要求,旨在進一步優化校外培訓環境,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

《通知》強調家庭要履行教育監護責任。提出了家長要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加強家庭交流互動、增強孩子身心健康、引導孩子健康生活等4方面內容。強化家長在教育孩子、減輕學生負擔工作中的責任。要求家長正確認識孩子成長規律,嚴格對孩子的管理,理性設置對孩子的期望值,避免盲目跟風報班;家長要言傳身教,引導孩子樂觀向上生活,學會控制情緒;指導孩子從小養成良好鍛鍊習慣,注重培養自理能力,保障休息時間。

《通知》強調要強化政府管理監督。提出了政府要克服片面評價傾向、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嚴格活動競賽管理、規範培訓機構監管、深化考試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課後服務、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開展減負督導檢查、切實抓好貫徹實施等9方面內容,進一步壓實政府責任,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確保減負工作取得實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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