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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關於全力做好2019年春運工作的意見

2018-12-31 08:50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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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力做好2019年春運工作的意見
發改運行〔2018〕19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經信廳、工信廳)、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應急管理廳(局)、總工會、團委,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交通運輸部各直屬海事局:

2019年春運將從1月21日開始,3月1日結束,共計40天。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週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關鍵之年,圓滿完成春運任務,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意義重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力做好2019年春運各項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便利、滿意出行。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把握形勢,加強春運組織領導

(一)準確把握春運形勢特點。經相關部門會商預測,2019年春運全國旅客發送量將達到29.9億人次,比上年春運增長0.6%。其中,道路24.6億人次,下降0.8%;鐵路4.13億人次,增長8.3%;民航7300萬人次,增長12%;水運4300萬人次,與上年基本持平。總體來看,客運總量增速放緩但結構發生變化,鐵路、民航運輸需求仍保持較快增長。節前學生流、務工流相互疊加,客流高峰來得早、持續時間長,節後客流相對平緩。自駕出行明顯增多,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的任務繁重。春運期間客流、車流激增,安全形勢較為嚴峻。今冬明春煤炭、糧食等大宗物資運輸需求旺盛,“以客為主、客貨兼顧”難度較大。

(二)健全完善春運工作機制。各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春運工作領導機構,本次機構改革後春運工作牽頭部門發生調整的地區,要及早完成工作交接,確保春運工作“不斷檔”。各地區春運工作牽頭部門要抓好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制定春運工作方案,加強監測分析,強化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處理突發事件和跨區域、跨部門的突出問題,確保圓滿完成春運各項任務。

二、統籌協調,優化運力組織銜接

(三)切實加強運力保障。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部門和企業要科學預測春運客運需求和流量、流向,合理制定運輸方案,統籌安排運力資源。要千方百計挖潛擴能、增加運力,在重點地區、熱點線路和高峰時段提前調配運力,增開鐵路車次、道路客運班次、水運班線和民航班次,努力滿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加強農村道路客運運力組織,加大城鄉、鎮村運力投入力度,積極開行預約響應式農村客運,方便農村群眾出行。

(四)著力優化運輸銜接。要強化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不同運輸方式的統籌安排,在發揮各自比較優勢的基礎上,增強協調性和互補性,相互配合共同滿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鐵路、民航部門的對接,強化道路客運班線、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與鐵路、水運、民航幹線運輸在客流、班次、時刻上的對接,科學調配出租汽車運力,及時疏運到站(港)旅客,暢通出行“最先和最後一公里”。春運客流壓力較大的重要綜合交通樞紐要建立跨部門的指揮協調機制。

(五)統籌兼顧客貨運輸。要堅持“以客為主、客貨兼顧”的原則,在保證旅客運輸的同時,努力兼顧好電煤、糧食等重點物資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資運輸。各地區要提前摸清重點物資運輸需求,及時制定運輸保障方案,統籌利用各種運輸方式,合理安排重點物資運輸。鐵路部門要優化運輸組織,充分利用春運前和春節客流低谷時段,採取突擊搶運等措施,努力增加貨物運量,確保滿足企業生産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從嚴從細,紮實做好安全工作

(六)從緊壓實安全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産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全力做好春運安全生産工作。要進一步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將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貫通到各個環節。

(七)從嚴排查整治隱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春運安全各項檢查,廣泛採取“四不兩直”“雙隨機”“明查暗訪”等方式,對運輸企業、場站設施、運輸設備、從業人員、服務質量等方面隱患和缺陷開展檢查,督促企業確保車站、隧道、橋梁、機場、碼頭各項設施設備符合安全要求,嚴格禁止技術狀況不達標的車、船、飛機投入運營,嚴格禁止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的客運車輛及駕駛證記滿12分的營運駕駛人參加春運。對重大隱患要建立臺賬,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要納入安全生産“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強化企業安全生産。鐵路運輸企業要強化對線路、設備特別是新投入設施設備的養護管理,嚴格遵守各項作業標準,加強運行實時監控和現場安全管理。道路運輸企業要嚴格執行長途客車淩晨2-5時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堅決杜絕“三超一疲勞”等違法違規行為。水運企業要嚴禁船舶“帶病營運”、非法營運,切實落實惡劣天氣限制開航等要求。航空公司要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程序要求,堅決杜絕超負荷生産,確保飛行安全。車站、機場、碼頭、重點通航建築物要嚴格執行安檢制度,嚴防夾帶“三品”進站(場);要全面優化旅客進出線路和乘降組織,防止出現擁擠踩踏事故。

(九)緊盯重點薄弱環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加強“兩客一危”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及時提醒和糾正駕駛員交通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路面執法,加大對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管“兩客一危”車輛道路通行秩序;要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強化運行風險管控,嚴格規範派單管理,規範車輛安全要求,保護乘客信息安全。要嚴格落實三級以下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山區道路禁止夜間通行客運車輛的制度。要緊緊依靠鄉鎮黨委政府和基層組織,充分發揮“兩站兩員”作用,及時勸導、糾正農村麵包車超員載客、貨車違法載人、酒後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提早謀劃,提高應急保暢能力

(十)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總結往年應急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並細化完善惡劣天氣、設備故障、客流激增、延誤晚點等各類應急預案,落實好應急運力,組織好應急隊伍,備好備足應急物資和鏟冰除雪、應急救援設備。有條件的省區市可以建立統一的應急物資儲備和調度機制,提高調配效率。要加強預案的風險評估、培訓演練、監督檢查,確保預案可執行、有成效。

(十一)有效應對惡劣天氣。要重點加強低溫、雨雪、冰凍、大霧等惡劣天氣的預防、預報和預警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加強會商研判,建立氣象信息快速通報機制,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提前做好防範措施和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在惡劣天氣時督促道路客運企業暫停或調整發車班次,減少路上滯留和事故風險。公安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惡劣天氣應急聯合指揮機制和路警聯動處置機制,共同協調做好惡劣天氣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提前採取治堵措施。要提前對幹線公路進行全面梳理,針對易堵路段和收費站,制定疏堵保暢方案,綜合運用疏導分流、借道繞行、收費車道移動支付等措施,均衡調控路網流量,提升重點路段通行效率。要加強ETC政策宣傳,引導車輛安裝使用ETC,提高收費站通行效率。要合理安排幹線公路養護施工作業計劃,努力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間進行養護作業。要加強長大橋隧、高邊坡、路側險要等重點路段巡查檢查,對有安全隱患的路段要按照相關標準加強養護,完善標誌標線設置,強化提示提醒。

(十三)提升現場保通能力。要加強路網運行監測,增加值班力量,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要做好交通流量、區間車速的分析,優化路網調度管理,對有車輛滯留和擁堵苗頭的路段要早發現、早提示、早處置。要廣泛運用多種渠道及時發佈公路路況、交通管制、分流繞行、惡劣天氣安全出行提示等信息,引導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線路。要在客流高峰時段加強對道路交通主幹線和車站、機場、碼頭附近道路的指揮疏導,確保車輛有序通行。

五、以人為本,持續提升服務質量

(十四)推動售票檢票更便捷。售票方面,鐵路要優化售票組織,創新服務舉措,進一步擴充互聯網售票系統處理能力,提升旅客購票體驗;採取有效措施,遏制惡意搶票和倒票行為,維護公平購票環境。道路客運要進一步優化聯網售票服務,提高可售率、網售率。檢票方面,鐵路要推廣自助實名制核驗通道,實現“刷臉”進站;增設“綠色通道”,方便時間緊張的旅客快速進站。民航要在重點機場進一步推廣電子登機牌,實現“無紙化”便捷出行。

(十五)推動出行環境更舒心。車站、機場、碼頭等客運樞紐要進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環境,著力提高環境衛生水平,做好餐飲、熱水供應等基本服務。主要樞紐場站要設立愛心通道、母嬰哺乳區、老幼病殘孕旅客候乘區和醫療服務點。要大力倡導主動熱情的服務理念,落實行業服務規範,及時增設服務台和流動崗,方便旅客諮詢。要規範客運樞紐引導標誌,加強站場環境整治,提升旅客候乘和中轉換乘的舒適性和便捷性。要加強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管理,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旅客出行需要。

(十六)推動主題活動更溫暖。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繼續深入組織開展“情滿旅途”活動,動員廣大幹部職工和從業人員以飽滿的熱情和高度的責任感投入到春運保障工作中,讓旅客切實感受到春運旅途的溫暖。要進一步深化青年志願者服務春運“暖冬行動”和務工人員平安返鄉“暖流行動”,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務舉措,不斷提升服務品質,增進人民群眾對春運服務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十七)推動志願服務更壯大。各地春運工作牽頭部門要將志願服務納入春運工作總體安排,積極支持志願者開展服務活動,協調相關部門和企業在餐飲、休息場所等方面給予有關政策保障,並將志願活動納入春運總結和表彰範圍。各級團組織要進一步做好青年志願者招募培訓、崗位對接、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強重點城市誌願服務力量,組織青年志願者在車站、機場、碼頭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開展引導諮詢、秩序維護、重點幫扶、應急救援等志願服務。

(十八)推動重點群體更滿意。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國防觀念,積極推進交通運輸領域軍人出行依法優先,在購票、安檢、候乘等環節為軍人軍屬提供優先優待和熱情服務。要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老年人、殘疾人出行服務,為有困難的旅客提供必要幫助。工會組織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業,積極與用工單位協商息工、開工時間,儘量避開春運高峰期,併為返鄉務工人員提供出行諮詢、包車包機等服務。鐵路部門要採用設定專窗、預訂團體票等措施,為務工人員、學生和邊遠地區旅客提供購票服務。

六、倡導文明,大力加強信用建設

(十九)發揮信用監督作用。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三部門辦公廳《關於開展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入開展交通運輸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強化信用的規範和約束作用。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對客運服務相關企業開展了公共信用評價,各地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將評價結果作為加強信用監管的參考。鼓勵廣大旅客通過“誠信春運公眾監督平臺”,主動監督身邊的違法違規和不文明行為,點讚好人好事和優質服務,形成全社會監督的信用環境。

(二十)懲治不文明出行行為。要依法嚴懲“車鬧”“機鬧”“高鐵霸座”等旅客嚴重不文明行為,維護良好出行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司乘人員教育培訓,提高處置不文明行為的能力;鼓勵乘客參與運輸安全保障,勇於制止影響駕駛員正常駕駛、侵擾公共運輸安全的旅客違法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依法予以懲處。民航、鐵路部門要依法依規對嚴重擾亂運輸秩序、危害運輸安全的失信人分別採取在一定期限內限制乘坐飛機、火車的懲戒措施。

(二十一)持續強化信用記錄建設。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對因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罰的道路、水路客運經營主體和駕駛人進行記錄。鐵路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查處的具有擾亂站車運輸秩序、倒賣車票、制販假票、持偽造或過期無效車票乘車、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等失信行為的當事人進行記錄。民航部門要依據《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對具有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或根據法律法規應予以處罰行為的當事人進行記錄。各級團組織要對服務春運100小時以上的志願者進行記錄。各類信用記錄要及時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二十二)做好文明出行宣傳教育。以“車、船、機、路、港、站”等交通服務設施和窗口單位為載體,持續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題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把規則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覺抵制不文明行為和交通陋習,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調動青年職工、共青團員、在校學生力量,帶頭倡導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新風尚。

七、用心用情,營造溫暖和諧氛圍

(二十三)提升宣傳引導效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宣傳部門的聯絡溝通,精心組織春運宣傳工作。綜合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網站、“兩微一端”等新媒體的作用,通過專題節目、公益廣告、短視頻等多種形式,突出宣傳改革開放以來春運的巨大變化、一線職工愛崗敬業的感人事跡、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安全誠信文明出行等主題,用身邊人、身邊事講好春運故事。

(二十四)創新開展輿情監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加強對春運輿情的監測分析,及時了解熱點焦點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做好溝通解釋,贏得人民群眾對春運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勵採用第三方評估的方式,依託各類網站和出行服務平臺,開展春運滿意度調查,廣泛收集旅客的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地改進春運工作。

(二十五)關懷春運職工生活。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大對春運值守幹部職工的關心關愛,結合“兩節”送溫暖活動,組織力量對堅守在春運一線的幹部職工開展走訪慰問,推動改善職工的生産生活條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調休、補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崗幹部職工休息的權利。春運結束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春運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進行通報表揚。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交 通 運 輸 部
公  安  部
應  急  部
國 家 鐵 路 局
中 國 民 航 局
中國鐵路總公司
全 國 總 工 會
共 青 團 中 央
2018年12月2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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