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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做好2019年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

2018-12-31 09:54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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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加強管理
教育部部署做好2019年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做好2019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堅持明晰定位、規範管理、擇優選拔、分類指導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制度、嚴格規範、加強監督,切實提高特殊類型人才選拔質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監管本地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對考試安全和招生工作負總責。高校是特殊類型招生校考報名考生資格審核的主體,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校考試安全和招生工作負總責。

《通知》強調,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規範招生考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組織有關工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管理規定,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確保命題、制卷、運送、分發、回收等試卷流轉環節的安全保密,確保試題試卷的絕對安全。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嚴禁委託個人或仲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嚴禁高校將審核、考試、選拔等工作下放至學校內設學院或部門獨立負責;嚴禁高校通過各種虛假專業考試方式來圈定生源。要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規範錄取行為,進一步提高相關考生的專項測試要求和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公示,未經公示的有關特殊類型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通知》明確,各地各高校要嚴肅處理違規違法行為。凡在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取消相關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查實存在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錄取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註冊,並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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