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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暫停向企事業社會組織個體戶等出售商品住宅

2019-01-09 16: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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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1月9日電(記者 王存福)海口市政府近日印發通知,暫停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出售商品住宅,並重申嚴格落實此前政策,新落戶海南居民家庭限購一套。

根據海口市政府印發的文件,海口市暫停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出售商品住宅(經批准的企業人才週轉房除外)。嚴格落實此前政策,2018年4月22日20時後戶籍遷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購買1套商品住宅(引進人才落戶購房除外)。

此外,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管理,規劃部門在審批新建的商業、辦公類項目規劃報建時必須嚴格按照土地用途和規劃性質審批。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業、辦公類項目也必須嚴格按照土地用途和規劃性質由規劃部門重新審核。

在通知發佈之日後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的項目,銷售時單一購房人在同一項目購買辦公用房的累計面積原則上不低於150平方米。

商品住宅項目按照一房一價從嚴管理,不得擅自上調。商品住宅價格經物價部門備案後6個月內不得擅自調高備案價格;房地産開發企業需要調整備案價格的,應在到期前20個工作日到物價部門重新申報;6個月之內,監管部門發現價格存在異常的,指導企業重新調整備案價格。未辦理價格備案的,依照相關規定不予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文件還明確,此前相關規定與此次通知不一致的,以此次通知為準。海南省全域限購相關文件失效時此次通知自行失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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