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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工業投資項目須“拿地即開工”

2019-01-13 09:00 來源: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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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工業投資項目“拿地即開工”改革實施意見(試行)》出臺,對該市工業投資項目實施“拿地即開工”改革,有效保障工業投資項目落地。

“拿地即開工”改革即採取推行預審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制 ;實行一窗受理、並聯審批,調整審批時序;執行“多規合一”、開展區域評估、推進“拿地”標準出讓;強化服務和批後監管,實行“一口受理、一網通辦”審批制,加快在線審批全覆蓋,全面實現“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等系列措施,將審批部門工作前移。使工業投資項目在取得正式用地許可手續前,完成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所必需的許可手續的預審,在補齊相關資料後依法依次核發正式的許可手續,實現用地批准書核發後15個工作日內達到開工條件(依法公示、評審、聽證、建設單位按要求整改時間不計算在內),進而達到行政審批效率的提升,促進項目早落地、早投産、早見效。此次改革適用於在呼和浩特市工業園區、物流園區建設,符合園區産業定位及規劃的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含倉儲類、物流類項目),不包含使用或生産易燃易爆、危險化工産品、礦山項目。

為確保該項改革的順利推進,呼和浩特市強化組織領導和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考評機制和強化責任追究制度,並運用信用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建設單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各類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的誠信體系。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記者 鄭學良 皇甫秀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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