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銀保監會發佈《關於推進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 強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意見》

2019-01-14 23:13 來源: 銀保監會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重要改革舉措要求、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推進農村商業銀行更好地回歸縣域法人機構本源、專注支農支小信貸主業,不斷增強金融服務能力,支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促進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銀保監會于近日發佈了《關於推進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 強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農村商業銀行是我國縣域地區重要的法人銀行機構,截至2018年9月末,全國有農村商業銀行1436家,資産負債規模均超過23萬億元,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在各項貸款的佔比長期保持在60%和50%左右,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戶均餘額分別為30萬元和131萬元。農村商業銀行以在銀行業10%的資産佔比規模,貢獻了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22%和21%的規模,成為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名副其實的金融主力軍,在助力縣域經濟發展方面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改革發展過程中,少部分農村商業銀行出現了經營定位“離農脫小”的盲目擴張傾向。

銀保監會聚焦農村商業銀行改革發展進程中出現的這些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重點針對縣域及城區農村商業銀行,制定出臺了《意見》。《意見》要求,農村商業銀行應準確把握自身在銀行體系中的差異化定位,確立與所在地域經濟總量和産業特點相適應的發展方向、戰略定位和經營重點,完善適合小法人和支農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機制,專注服務本地、服務縣域、服務社區,專注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不斷加大金融服務創新,切實做好融資成本管理,鞏固好支農支小主力軍的優勢地位。

為了確保上述監管政策要求能夠在農村商業銀行體系有效落地,《意見》專門制定了監測和考核農村商業銀行經營定位和金融服務能力的一套指標體系,主要包含了經營定位、金融供給、金融基礎設施、金融服務機制等4大類15項指標,對科學合理監測、考核和評價農村商業銀行支農支小金融服務情況將起到有力的支撐作用。

《意見》的出臺,既是銀保監會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項具體改革舉措,也是落實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推動金融機構回歸本源、專注主業要求在農村商業銀行的細化落地,對推動農村商業銀行堅持正確的改革發展方向,更好滿足實體經濟結構性、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有利於農村商業銀行更好地改進支農支小金融服務。特別是在當前部分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經營遇到困難的形勢下,農村商業銀行作為主要的地方法人銀行機構,能夠通過紮根當地、潛心服務,更好地幫助企業紓難解困,推動實現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共生共榮。二是有利於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金融機構體系。通過監測指標的定量評價和監管措施的硬性約束,對農村商業銀行的經營定位進行糾偏,確保農村商業銀行落實好中小銀行的定位要求。三是有利於農村商業銀行更好地防控金融風險。通過對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強化金融服務的要求,引導樹立服務實體、“做小做散”是防範風險根本之策的理念,建立完善適合支農支小主業特點的風險管理機制,從根本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督促農村商業銀行切實做好《意見》的執行和落實工作,並不斷完善配套制度建設和監管激勵約束措施,引導農村商業銀行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與服務實體經濟更好地結合起來,在提升自身穩健發展能力的同時,全面提高“三農”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效率和水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