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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發佈信用保護工具業務管理試點辦法

2019-01-19 15: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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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1月19日電(記者 孫飛)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深交所聯合中國結算近日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信用保護工具業務管理試點辦法》,夯實信用保護工具制度基礎,發揮債券市場公開、透明特點和引導優勢,推動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深交所積極推進信用保護工具業務試點,支持民營企業穩健發展。截至目前,深交所信用保護工具業務試點框架下已達成交易15筆,涉及名義本金共計1.7億元,並已成功推出深交所市場首只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試點均採用信用保護合約形式,參考實體均為民營企業,如蘇寧電器集團有限公司等。合約與參考實體公司債券同步發行,有效提升了投資者認購積極性,降低了發行人融資成本。

試點辦法明確了信用保護工具總體業務框架、參與者要求、業務開展模式、交易結算方式、信息披露以及風險防控安排等內容。信用保護工具包括合約和憑證兩類産品。合約達成後不可轉讓,但經交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將儘快推出信用保護工具配套規則,加快市場參與者培育,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推動信用保護工具業務常態化發展,穩步擴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覆蓋範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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