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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公益訴訟案件諸多難——最高檢、生態環境部等部門聯合印發意見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配合

2019-01-22 19: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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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 題:破解公益訴訟案件諸多難——最高檢、生態環境部等部門聯合印發意見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配合

新華社記者 王琦

確定管轄難、調查取證難、司法鑒定難、法律適用難,與相關行政機關執法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不暢……這些問題,成為各地檢察機關在辦理生態環境案件時遇到的實際困難。

記者22日從最高檢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針對這些問題,日前,最高檢、生態環境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就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形成協作意見。

意見共21條,根據檢察機關和行政機關在公益訴訟和執法司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突出問題,從線索移送、立案管轄、調查取證、司法鑒定、訴前程序、提起訴訟、日常聯絡、人員交流等8個方面作出相關規定。

關於立案管轄,意見探索建立管轄通報制度,堅持根據監督對象立案,探索立案管轄與訴訟管轄適當分離。上級檢察機關可根據案件情況,綜合考慮被監督對象的行政層級、生態環境損害程度、社會影響、治理效果等因素,將案件線索指定轄區內其他下級檢察機關立案。

針對調查取證難,意見明確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於重大敏感案件線索,應及時向被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的上級機關通報情況。行政執法機關應積極配合檢察機關調查收集證據。要建立專業支持機制,做好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的銜接。

在司法鑒定方面,意見探索建立檢察公益訴訟中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和使用銜接機制。探索完善鑒定收費管理和經費保障機制,與相關鑒定機構協商,探索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公益訴訟時先不預交鑒定費,待法院判決後由敗訴方承擔。依法合理使用專家意見等證據。

在訴前程序方面,意見明確了行政執法機關履職盡責的標準,要強化訴前檢察建議釋法説理,依法履行行政監管職責。

此外,意見還明確,行政執法機關應依法參與訴訟活動。對於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情形,在訴訟過程中要繼續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力爭實質解決。對於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要嚴格執行,及時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或主動依法履職。

“公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和積極參與。”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表示,意見對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溝通協調、完善頂層設計,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多方聯動破解難題,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組合拳”具有重要意義。

“我們將在案件信息共享、調查取證、損害鑒定、人員交流等方面全力支持和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發揮職能作用。”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表示,生態環境部將加強與檢察機關的協作,配合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強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司法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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