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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發改委公佈2018年降本清費減負成效

2019-01-28 10:3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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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發改委公佈了2018年降本清費減負工作成效。去年,省發改委及原省物價局紮實做好清費減負工作,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全年新增減負總金額43.69億元,其中,降低用電用氣成本30.23億元,降低物流成本11.57億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年減負金額0.92億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年減負金額0.97億元。

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國家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降低部分無線電頻率佔用費收費標準、停徵專利登記費和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延長專利年費減繳期限、免徵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費收費項目,全省新增年減負金額約3807.88萬元;降低我省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由原來的560元降為500元,全省新增年減負金額約5000萬元;降低我省藥品及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收費標準,降低幅度30%,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380萬元;改革公證服務收費管理,降低現行按標的額收費偏高的證明經濟合同(商事合同)、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辦理公證和證明不涉及房産財産繼承、贈與和接受遺贈等公證收費標準,將涉及房産繼承、贈與和接受遺贈的公證收費由現行按標的額改為按受益面積的平方收費(全國僅上海、浙江和我省3個省採取按平方收費);先後4次公佈中央駐榕和省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及收費項目,目前我省實現除賠(補)償性質外的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

清理規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取消排污權交易服務收費,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年可減輕企業負擔2200多萬元;出臺規範建設工程交易服務收費政策,我省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平均降低了53%,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7000萬元;制定出臺規範省級産權交易服務收費政策,將原交易服務收費標準降低30%,年可減輕企業負擔達500多萬元。此外,會同省司法廳重新規範我省司法鑒定收費行為,切實減輕當事人的負擔;重新規範了律師服務收費、因私出國簽證綜合服務費等仲介服務收費。

降低用電用氣成本。2018年,我省分別於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和8月20日,先後4次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全省平均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累計降低7.2分錢,降幅10.03%,降價金額29.69億元。以省電網直供區一般工商業用戶(1~10千伏)為例,降價前電價為每千瓦時0.7200元,降價後為0.6403元,降低7.97分錢,降幅11.07%,是目錄電價年度降幅最大的一次。

降低用氣成本方面,春節期間試行天然氣增供促銷氣價政策,工業企業用氣增量部分每立方米優惠1元,降低企業用氣成本2400多萬元;各地制定城市燃氣配氣價格並相應降低終端銷售價格,年降低企業用氣成本3000萬元。

降低物流成本。落實“綠色通道”通行費免徵政策、鼓勵採用電子繳費方式享受優惠、對集裝箱車輛加大優惠幅度、對大型貨運車輛試行區間差異化收費、對大型物流企業試行差異化收費等相關政策,年可減輕物流企業負擔達11.48億元,其中綠色通道8.08億元,高速不停車收費ETC2.37億元,其他差異化收費1.03億元。降低高速公路不停車電子標簽和閩通卡補卡工本費收費標準,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0.09億元。(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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