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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在全國率先出臺公共法律
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意見

2019-02-05 09:33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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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力度,1月16日,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於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青海省由此成為全國率先出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意見的省份。

省司法廳負責人介紹,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省委、省政府為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出臺了各項制度措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成為加快推進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融合發展的重中之重,制約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務有序推進。目前一些地方特別是欠發達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經費保障跟不上,導致專職公共法律服務人員短缺,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熱情不高,後續服務不到位,公共法律産品供給能力有限性與群眾需求的矛盾比較突出。為創新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方式,更好地為群眾提供便民利民、精準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省司法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結合青海省和工作實際,聯合製定印發了《意見》,提出各級財政統籌預算資金,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並逐步健全經費長效保障機制。

《意見》規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明確界定各級財政部門承擔的保障職責,厘清各級政府事權,確保各地財政部門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主要用於保障省、各市(州)、縣(市、區、行委)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室為主體的實體平臺;以“12348”青海法網為中樞,集各市(州)、縣(市、區、行委)法網服務、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務機器人、公共法律服務亭等終端服務的網絡平臺;以“12348”法律服務熱線指揮、呼叫中心為主體的熱線平臺的建設、運行(運營)、維護等以及其他工作經費。《意見》的出臺,為加快推進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步入“快車道”,加快整合司行政資源,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為社會公眾提供普惠均等、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提供了經費保障。(記者 于瑞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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