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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2019-02-15 21:35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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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發展期貨市場,增強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精準打擊期貨市場操縱行為,維護期貨市場秩序,防範風險,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授權,證監會起草了《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近日,證監會就《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規定》共7條。第一條為制定依據,第二至五條明確禁止虛假申報、蠱惑、搶帽子、擠倉等四種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並規定了具體構成要件。其中,第二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以成交為目的申報買賣合約,影響期貨交易價格,並進行與申報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第三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影響期貨交易價格,並進行相關交易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第四條禁止從事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的機構或其人員,或者其他具有市場影響力的主體,對合約或合約標的物作出公開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影響期貨交易價格,並進行與其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第五條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單獨或者聯合,在臨近交割月或交割月,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持倉限制,形成持倉優勢,影響期貨交易價格。第六條為責任條款。第七條為生效日期。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後按程序發佈實施。


關於就《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打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規範期貨市場秩序,我會起草了《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登陸中國證監會網站,進入首頁右側點擊“公開徵求意見”欄目提出意見。

3.傳真:010-88060140。

4.電子郵箱:cfwzhc@csrc.gov.cn。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中國證監會處罰委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3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4日。

中國證監會
2019年2月15日

附件1: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徵求意見稿)

附件2:起草説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