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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明確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

2019-02-22 22: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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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 申鋮)記者22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鼓勵罕見病制藥産業發展、降低患者用藥成本,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藥監局日前聯合發佈通知,明確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

根據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産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上述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同時,自2019年3月1日起,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此次發佈的罕見病藥品清單包括21個罕見病藥品製劑和4個罕見病藥品原料藥。通知稱,罕見病藥品範圍實行動態調整,由四部門根據變化情況適時明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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