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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鼓勵仿製藥研發加快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

2019-02-25 09:44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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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出臺《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大力促進我省仿製藥研發,提升仿製藥質量療效,更好地滿足臨床用藥及公共衛生安全需求。將加快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仿製藥、原研藥按相同標準支付。

《意見》提出,建立跨部門的藥品研發、生産和使用信息共享機制,鼓勵仿製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供應短缺的藥品,優先仿製重大傳染病防治和罕見病治療所需藥品、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藥品、兒童使用藥品以及專利到期前一年尚沒有提出註冊申請的藥品。鼓勵將仿製藥品目錄內臨床急需的化學藥品和生物藥品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及産品研發列入相關科技規劃和研發計劃,支持我省産學研單位申報國家相關科技計劃。

加快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釋放仿製藥一致性評價資源,支持和推動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辦檢驗檢測機構參與一致性評價。大力推動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廣應用新技術和新工藝,對關鍵技術産業化、新産品産業化以及新版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GMP)技術改造等符合支持範圍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加強監督檢查,對高風險企業和品種做好風險防控,加大對仿製藥的抽檢力度,依法查處並嚴厲打擊數據造假、偷工減料、摻雜使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和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

《意見》要求,按照藥品通用名編制採購目錄,促進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仿製藥和原研藥進行平等、充分競爭。進一步細化完善分類採購政策,對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給予支持。

加快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仿製藥、原研藥按相同標準支付。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藥品,不得按商品名或生産廠家進行限定,要及時更新醫保信息系統,確保批准上市的仿製藥同等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全面落實西部大開發、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仿製藥企業不斷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推動轉型升級。對仿製藥企業符合西部大開發或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完善主要由市場形成藥品價格的機制,做好與藥品採購、醫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銜接。堅持藥品分類採購,突出藥品臨床價值,充分考慮藥品成本,形成有升有降、科學合理的採購價格。(記者 石小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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