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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2019-02-19 16: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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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2月19日電(記者董小紅、李倩薇)記者19日從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關於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的通知》已發佈,其中明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如果符合信用修復條件,可以自主申請移出“黑名單”,不用再等5年。

“建立信用修復機制,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減少對企業發展的阻礙,優化營商環境。”據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企業信用監管工作負責人介紹,《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被列入情形的,由有管轄權的登記機關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也就是説,企業只要被列入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年後才能恢復信用。

為鼓勵企業主動糾錯、重塑信用,四川省市場監管局針對部分“黑名單”企業建立了信用修復機制。

該通知明確,信用修復機制適用於在四川省行政區劃內登記註冊的,因未按期公示年報、未按期公示企業有關信息、公示信息弄虛作假、通過登記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絡等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在屆滿3年內已經糾正全部違法行為但未及時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從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且近3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沒有被司法機關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不良信用記錄。符合上述條件的“黑名單”企業可以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主動申請移出的,仍繼續保留在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內。

如何移出?通知明確,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向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後,由市場監管部門受理並決定是否移出。

據悉,截至目前,四川已有8074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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