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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訂市屬高校職務聘任評審辦法 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2019-02-26 17: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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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 陳旭)記者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擴大職稱制度改革效能,北京市近日新修訂出臺了《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聘任管理辦法》,從高校教師分類評價、職稱和崗位聘期制、加強職稱評審權下放後的監管三個方面,完善高校教師職務聘任的“北京模式”。

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深化改革,將高校教師職稱從“一把尺子量到底”改為“幹什麼、評什麼”,強化教師以教書育人為主。在教育教學的基礎上,將高校教師按照教學為主、教學科研為主和社會服務為主等進行分類,制定側重不同的評價標準。同時,建立高校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從“評論文”改為“評成果”,教師可從論文、論著、精品課程、教學課例、專利、研究報告等不同成果中,任選最能體現能力水平的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

此外,在保障高校用人自主權的基礎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將加強對教師聘任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嚴格指導和審核把關,確保高校教師評聘制度合規合理。

2005年,北京市出臺《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聘任管理辦法(試行)》,開始了高校教師職務聘任制改革,將教師崗位聘任條件和職稱評價標準合二為一。14年來,北京已有40多所高校開展聘任制改革,增強了高校的用人自主權,打破教師職務終身制,建立對廣大教師合理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探索高校職稱自主評聘的“北京模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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