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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依法禁止核心區旅遊是珠峰生態保護的有效措施

2019-02-28 20: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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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 高敬)珠峰生態環境問題日前引人關注。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28日表示,西藏自治區依法禁止核心區旅遊符合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是對珠峰生態保護的有效措施,應該值得肯定和稱讚。

在生態環境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劉友賓介紹,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珠峰生態保護工作,會同西藏自治區有關地方和部門採取了多項措施:

——制定並嚴格實施《珠穆朗瑪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修訂了《西藏自治區登山條例》等;

——加強自然保護區日常監管巡查,對珠峰大本營5200米以下區域旅遊景點周邊環境進行整頓,建立專門隊伍定期清掃轉運垃圾,組織高山環保隊對珠峰大本營5200米以上區域垃圾進行專項清理;

——完善環保基礎設施,在珠峰保護區北大門至珠峰大本營沿線設置垃圾箱,安放修建生態環保廁所、移動廁所、旱廁等,併為每支登山隊配備便攜式馬桶。

他表示,目前珠峰生態環境有了較大改善。但他同時指出,隨著珠峰保護區旅遊開發力度不斷加大,遊客人數持續增加。在珠峰保護區核心區開展旅遊活動,不僅違背自然保護區條例有關規定,也給珠峰保護區帶來生態環境壓力。

前不久,西藏自治區有關部門發佈公告,宣佈“從即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珠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絨布寺以上核心區旅遊”,並將涉珠峰保護區核心區的旅遊帳篷營地搬遷至S515省道絨布寺附近公路兩側100米以內的實驗區。

劉友賓説,新的旅遊中心營地與之前相比僅下撤2公里,不影響遊客觀賞珠峰美景。

據介紹,珠峰保護區始建於1988年,珠峰專業登山活動在保護區成立前就早已存在。西藏自治區有關部門根據《西藏自治區登山條例》加強了對登山活動的管理,一是嚴格管控和壓縮登山人數,降低人類活動干擾;二是每年對登山組織者、登山隊員和當地群眾進行環保培訓;三是建立登山環保押金收繳制度,要求每名登山者必須攜帶8公斤垃圾下山;四是對登山路線周邊的垃圾持續開展清理,逐步解決歷史垃圾遺留問題。

他表示,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珠峰保護區日常監管工作,強化珠峰登山垃圾清理,做好旅遊和登山活動中的生態保護工作,加強違法違規問題整改,保護好珠峰這一珍貴自然遺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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