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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新設9家環境資源法庭

2019-03-04 10:01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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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行政區劃界限 按生態功能區佈局
我省新設9家環境資源法庭

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佈,在全省範圍內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設立長江流域(南、北片)、太湖流域、洪澤湖流域、駱馬湖流域、淮北丘崗區域等9家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由全省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環境資源案件。

這是江蘇法院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改革,構建集中管轄、專業審理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一項重大舉措。“打破按照行政區域佈局法庭的舊模式,在全省範圍內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來佈局環境資源法庭,在全國還是首次。”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陳迎介紹,生態環境具有整體性和流域性的規律,相應地也要求環境司法進行整體性和流域性保護。但是,長期以來環境資源類案件的管轄權分散在行政區劃高度統一的地方法院,難以實現整體防治目標。我省法院集中開展環境資源案件專業化審判工作起步較早,審判水平一直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具備了率先在全省按照生態功能區重新佈局環境資源法庭的基礎。

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劉小冰教授説,從以往實踐來看,按照行政區劃來受理案件,很容易受到地方和有關部門的不當干擾,影響裁判公正性。“從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按照流域等生態功能區來設置法院,更符合生態環境案件的特點,也將更有利於保證裁判的公正性、獨立性和可執行性。”他建議,下一步江蘇法院應在大力培養環境資源審判專業人才上下功夫,在設立專門法庭的基礎上真正提升環境資源案件審判質效。

陳迎表示,按照生態功能區集中管轄後,我省法院將進一步促進環境資源污染跨界治理的公共管理與合作,推進生態功能區內生態環境的整體性治理,實現生態系統內司法保護尺度的統一。(顧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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