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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18項基本公共服務
納入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範圍

2019-03-10 10:55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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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擬通過改革,力爭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權責清晰、財力協調、標準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和保障機制,進一步提高省以下各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方案》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

財政事權是一級政府應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責,支出責任是政府履行財政事權的支出義務和保障。合理劃分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科學規範的不同層級政府間財政關係,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實現的重要舉措。

《方案》明確,八大類18項基本公共服務首先納入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範圍,主要包括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基本就業服務、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基本衛生計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領域中與人民生活直接相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務事項。

在制定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省級基礎標準方面,《方案》提出,對於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5項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省級基礎標準按照國家基礎標準執行。參照現行財政保障或省級補助標準,制定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義務教育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計劃生育扶助保障4項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的省級基礎標準。對困難群眾救助等其餘9項不易或暫不具備條件制定省級基礎標準的事項,市縣可結合實際制定地區標準。

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的支出責任分擔上,《方案》明確主要實行省與市縣按比例分擔。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和普通高中教育國家助學金4項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省級財政與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含已摘帽)的支出責任分擔方式維持到2020年底。(記者 羅之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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