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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情況的通報

2019-03-23 09:09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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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自2016年4月以來,部制定實施了《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專項行動各項任務已基本完成,達到了行動目標。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一)安全法治保障得到強化。

1.強化法規建設。部制修訂頒布了《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從業人員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浙江、重慶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積極推動修制定了地方性法規。

2.強化標準規範制修訂。部印發港口危險貨物建設項目預評價和驗收評價、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儲罐檢測、集中區域風險評估等指南。遼寧、河北、浙江等地結合實際,制定了多項地方標準和操作指南。

3.管理制度不斷完善。部印發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和危險貨物集中區域安全管理、水路建設工程防雷等系列文件。各地建立健全了監督檢查、重點監管名單、掛牌督辦等制度。

(二)著力整治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

1.著力整治內河重點水域碼頭未批先建。部發文指導各地依法取締整改內河未批先建港口碼頭241個,未批先建違法違規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

2.著力整治超期試運行港口工程。部發文指導各地加強港口工程試運行管理,分類施策整治311個超期試運行項目,建立了長效機制,杜絕發生新的超期試運行項目。

3.著力加強在役危險貨物儲罐安全管理。由港政部門負責監管的8300余個(罐容近1億立方米)的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全部建立了監管檔案。各地港政部門督促企業加強了儲罐日常維護,開展定期檢測,一批不合格的儲罐被責令關停。

4.著力管控重大危險源和集中區域風險。由港政部門負責監管的港區內340余處重大危險源按規定建立了管理制度。近170處港口危險貨物集中區域已基本完成評估,評估結論已報送當地政府,推動落實屬地責任。

(三)強化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1.加快構建安全生産雙重預防控制體系。督促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突出重大隱患整改,各地累計排查出的290余項重大事故隱患,已基本整改完成。組織開展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試點,部制定印發了《公路水路安全生産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産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基本規範(試行)》,督促指導開展安全生産風險辨識評估,並採取相應的管控措施。

2.大力提升從業人員素質。以落實從業人員考核和從業資格制度為抓手,嚴把人員適任關。督促危險貨物存儲企業依法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加強全員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全國共6500余名港口主要安全管理人員通過考核,14700余名危險化學品裝卸管理人員取得從業資格,實現了裝卸管理人員100%持證上崗。部舉辦全國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員技能大賽,廣東省也舉辦了相應的職業技能競賽。

3.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港政部門將企業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産經費、加強生産設施設備和安全設施維護保養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督促企業加大了安全投入力度。

4.提升安全生産信息化管理水平。開展了以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信息化為示範內容的智慧港口建設。企業基本建立作業現場視頻監控和信息系統,實時記錄危險貨物作業基礎數據,並逐步與所在地港政部門信息共享。有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積極建設全省統一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平臺。

(四)壓實部門監管責任。

1.嚴格危險貨物港口經營許可。各地依法依規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港口危險貨物企業。截至2018年底,全國港口危險貨物企業共1572家,比2016年底減少257家。

2.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多個省市港政部門增加機構編制,招錄專業人員,充實一線監管隊伍,配備了專業監管裝備。遼寧省制定了加強港口危險貨物監管隊伍建設的意見。

3.提升安全監管水平。部每年舉辦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培訓班。各地通過學習培訓、業務競賽等方式提升一線監管人員素質,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安全檢查。

4.逐級強化督促指導。2016年以來,部組織開展21次專項督查,督查了17個有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書面反饋督查情況,跟蹤整改落實。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了對所在地港政部門履職情況督查。

5.強化監督執法。港政部門累計實施240次行政處罰,及時糾正了一批違法違章行為。上海市交通委積極推動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謊報瞞報煙花爆竹案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並進行廣泛宣傳,形成了震懾。

6.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部修訂印發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地修訂完善了港口危險貨物應急預案,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三年累計演練2700余次,提升了應急處置能力。部分省市建立了應急指揮系統。

(五)完善部門間工作機制。

1.明晰監管邊界。港政部門與相關部門梳理港區安全監管職責,重點明確了危險貨物儲罐的監管部門,基本厘清了監管職責。

2.加強聯合執法。部分港政部門與同級安監、海事、海關、公安、環保、氣象等部門建立了聯合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開展聯合檢查,並逐步建立聯合懲戒機制。

二、主要問題

(一)部分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企業仍然存在“重生産、輕安全”的現象,設備維護保養不到位,安全設施老舊甚至缺失。有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格,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風險防範措施不全面。海南洋浦、福建泉州等地個別企業甚至存在非法裝卸作業危險貨物、惡意瞞報事故信息等惡劣情況。

(二)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一些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産責任意識淡薄,存在僥倖心理。一線員工流動性大,安全生産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明顯不足;部分員工存在習慣性違章作業,違章作業的行為未杜絕。

(三)存在安全監管履職層層衰減的現象。一些基層港政部門執法不嚴,仍然存在“認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和“不想管、不敢管、不去管”的問題。部分監管人員責任意識、專業素質有待提高。在機構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過程中,少數地方的港口安全生産監管人員積極性、主動性有所下降。

(四)部分地區對港區危險貨物集中風險重視不夠、估計不足。個別地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完成危險貨物集中區域風險評估工作,有的地方對港口危險貨物儲罐集中風險防控不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堅持底線思維進一步加強安全風險防控。部將細化制定港口領域安全風險辨識管控指南。各地要認真開展港口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加強重大危險源和危險貨物儲罐、庫場的動態管理,制定實施防控措施,全面強化港口重大風險防控。

(二)鞏固三年行動治理成果。各地要繼續督促加強在役儲罐檢測和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所有儲罐定期檢測全覆蓋。部將加快推進港口安全標準規範修制定,繼續舉辦技能競賽,持續推動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三)持續加強安全監管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各地要加強港政部門“三基”建設,在機構改革中確保港口安全監管不斷不亂,充實監管力量。督促企業開展非預設場景應急演練,重點強化一線人員應急操作能力。部將繼續舉辦安全管理培訓班,指導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嚴格履行安全監管履職,層層壓實安全監管責任。所在地港政部門要加大安全監管和執法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四)做好重點時段安全生産工作。各地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産管理措施,認真做好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等重大活動、重點時段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生産工作。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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