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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019-03-27 14: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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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記者 王茜、張雲龍)國務院新聞辦27日發佈的《偉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書表示,西藏民主改革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白皮書介紹,三大領主宣揚“極樂世界”和“來世幸福”控制農奴的精神思想,使其安於被奴役的命運。著名藏學家王森、王輔仁在《廢除西藏喇嘛寺廟的封建特權和封建剝削》一文中揭露:“從1958年到1959年春,僅在拉薩西郊一個佛堂裏,為了唸經放咒,就先後向一個管事頭人索要過整人頭27個,人頭蓋骨6個,人腿骨4根,整張人皮1張,人屍1具,人腸14捆,人肉8塊,人血9瓶。”

白皮書指出,在寺廟,中國共産黨始終採取穩慎和穩妥的辦法,實行“三反三算”,開展反對叛亂、反對封建特權、反對封建剝削,算政治迫害賬、算階級壓迫賬、算經濟剝削賬運動,徹底廢除寺廟的封建特權和封建剝削壓迫制度,實行政治統一、政教分離,堅決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叛亂分子和反革命分子。

根據白皮書,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保護愛國守法寺廟,建立寺廟民主管理制度。對未參加叛亂的寺廟所佔有的生産資料,同樣採取贖買政策。民主改革中,眾多的僧尼自願還俗返家。民主改革完成後,西藏保留了寺廟553座,留寺僧尼7000多人,基本滿足了當時信教群眾宗教生活需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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