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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出臺

2019-03-31 09:38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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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出臺
城鎮小區嚴格依標配建幼兒園

近日,我省印發《貴州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聚焦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治理,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方案》提出,城鎮小區要嚴格依標配建幼兒園。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對未按照相關要求規劃配套幼兒園或規劃不足的,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或調整)區域內幼兒園佈局規劃,否則不予審批通過。對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或達不到配建規模未進行增容的,由屬地人民政府限期依標補建、改建或通過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對配套幼兒園與住宅小區不能同步建設,或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對配建幼兒園達不到國家規定建設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由屬地人民政府限期進行整改。

為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如期移交,《方案》提出開發建設單位應按相關政策文件規定要求將配套幼兒園移交給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使用和管理。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的要限期完成移交,對已改變性質或挪作他用的可無償贈予政府或通過有償等方式收回。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對移交的幼兒園辦理土地、園舍移交及資産登記手續,保障工作順利推進。

據悉,在2019年4月25日前,各地將以縣(市、區、特區)為單位,對鄉鎮所在地及以上所有居民相對集中的居住區(包括商品房和保障房)配套幼兒園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並針對摸底排查出的問題,認真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議”“一園一案”的要求逐一進行整改。對於已經建成、需要辦理移交手續的,于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于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記者 王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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