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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堅決查處第三方借減稅降費服務巧立名目亂收費

2019-03-31 15: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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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 鬱瓊源)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佈通知,堅決防止藉為實施減稅降費提供諮詢等各種服務之名亂收費、抵消減稅降費效果,保障納稅人和繳費人應享盡享減稅降費紅利。

為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涉稅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切實加強對各類第三方涉稅服務收費的監管,通知明確,從即日起至5月31日,全國稅務系統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第三方借減稅降費服務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為專項排查整治。

通知明確各地稅務機關要在近期已開展涉企收費、仲介機構收費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對照稅務總局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全面深入梳理第三方涉稅服務收費情況,徹底摸清收費的項目、標準等,細緻排查是否存在亂收費行為。重點排查是否仍存在第三方平臺違反自願原則強制納稅人購買增值服務;是否存在服務單位借銷售稅控專用設備或維護服務之機違規捆綁銷售設備、軟體、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第三方利用壟斷地位亂收費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通知指出,對全面排查中發現存在亂收費行為的,要會同相關部門迅速採取約談、責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級、取消服務資格等措施堅決予以整治。各級稅務機關要暢通第三方涉稅服務收費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納稅人和各方面反映的亂收費問題,會同相關部門第一時間調查核實和處理反饋。在專項排查整治期間,稅務總局在北京12366納稅服務中心設立第三方涉稅服務亂收費問題舉報投訴專席,各省稅務機關也要相應設立。

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廉政規定,對稅務幹部違規參與、干預、誘導納稅人選擇第三方涉稅服務機構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一旦查出稅務幹部與第三方有利益關聯,要堅決清除出稅務系統;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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