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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全面叫停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

2019-04-01 09:43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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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申請或審批

■全面開展圍填海現狀調查,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

■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圍填海項目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實施意見》近日出臺,明確要落實圍填海嚴管嚴控政策,全面叫停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以生態優先、集約節約的原則利用海洋資源,加強保護濱海濕地,加快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

《意見》提出,嚴控新增圍填海項目,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申請或審批。以《國務院關於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下發時間為節點,下發前已完成圍填海工程的,由自治區海洋局負責監督指導海域使用權人在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前提下集約節約利用海域,並進行必要的生態修復;下發前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圍填海的,有關設區市政府要嚴格審查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如確需繼續圍填海的,要監督指導海域使用權人按照國家産業政策制定項目建設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圍填海面積,並進行必要的生態修復,提升濕地生態功能。

《意見》強調,全面開展圍填海現狀調查,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重點查明違法違規圍填海、圍而不填、填而未用情況。有關設區市政府要認真制定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方案應明確總體目標、年度目標、産業準入、生態修復、行政處罰、責任追究、任務分工、保障措施等內容,並按有關時間節點報送方案和年度處理情況。對未列入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清單的,原則上不予辦理用海審批手續。

《意見》要求,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圍填海項目,有關設區市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生態評估,科學評價項目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明確生態損害賠償和生態保護修復的目標和要求,責成用海主體做好違法違規圍填海項目的處置工作。圍填海項目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應責成用海主體限期拆除;未能限期拆除的,應依法予以強制拆除,並由用海主體承擔費用;對海洋生態環境無重大影響的,不得新增圍填海面積。對重大違法用海案件要掛牌督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李鵬 楊曉佼)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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