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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西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春雁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04-02 16:38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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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雞西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春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春雁擔任密山市政府市長,密山市委書記,雞西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為掩蓋自身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婚慶事宜並借機斂財;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友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産開發、工程承攬、煤炭銷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周春雁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觀念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扭曲政商關係,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營商環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在黨的十九大後仍頂風違紀,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春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周春雁簡歷

周春雁,男,漢族,1964年2月生,黑龍江雞西人, 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高級政工師。

1980.10-1982.08 牡丹江商業學校財會專業學習

1982.08-1983.08 虎林縣商業局會計

1983.08-1985.05 虎林縣人事局科員

1985.05-1987.07 虎林縣新興鄉副鄉長

1987.07-1990.03 虎林縣太和鄉經管會副主任

1990.03-1993.10 虎林團縣委副書記(1987.10-1990.09黑龍江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93.10-1994.12 虎林團縣委書記

1994.12-1996.03 虎林縣寶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6.03-1996.11 虎林市偉光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6.11-2000.08 虎林市東風鎮黨委書記

2000.08-2001.10 虎林市糧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1999.07-2001.0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1.10-2002.08 虎林市糧食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02.08-2004.11 虎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4.11-2006.12 雞西市信訪辦黨組書記、主任

2006.12-2008.04 雞西市恒山區委書記

2008.04-2010.04 雞西市農委黨委副書記、主任

2010.04-2011.12 雞西市農委黨委書記、主任

2011.12-2014.01 密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01-2014.02 密山市委書記、市長

2014.02-2017.01 密山市委書記

2017.01-2017.02 雞西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密山市委書記

2017.02- 2019.02 雞西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9.02 免職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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