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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意見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制度

2019-04-06 11:0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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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審計整改提升成果運用的意見(試行)》,緊密結合福建實際,從八個方面提出具體意見,促進規範管理,深化審計成果運用,促進審計整改工作取得實效,進一步完善福建省審計整改制度,深化福建省審計防護體系建設。

《意見》明確,完善整改責任制度,明確整改主體責任,被審計單位是落實審計整改責任的主體,要將落實審計整改納入領導班子議事決策範圍,制定審計整改計劃,按項逐條明確整改責任人、目標要求和完成時限,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完善審計整改跟蹤落實制度,實行對賬銷號,審計機關出具審計報告時,要列出審計查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主體責任單位,建立“審計查出問題”和“整改落實結果”兩個臺賬,對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實行動態管理,按項逐一對賬銷號;完善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審計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公安等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有關部門要及時協助執行審計部門提請的整改事項,嚴肅移送查處,合力推進審計整改。

《意見》要求,完善審計成果運用機制,加強考核獎懲運用,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預警作用,大力推進審計防護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審計宣講活動,推動審計關口前移,防止問題屢審屢犯;完善審計整改問責制度,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不按規定配合整改等情況,審計機關可視情況提請本級黨委和政府或建議紀檢、組織和主管部門等約談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整改不力、虛假整改、拒絕或拖延整改以及屢審屢犯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應及時報告本級黨委審計委員會,對依據相關規定應當追究責任的,由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追責問責。(記者 林侃 通訊員 鄭曉衝 伍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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