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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21條具體措施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

2019-04-14 09:39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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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21條具體措施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

●今年底前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省市縣全覆蓋

●到2021年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減一半

●今年實現省市縣鄉四級同事項同標準、無差別審批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出臺相關實施意見,聚焦企業關切,破解堵點難點,從7個方面提出21條具體措施,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落地。

實施意見提出,要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為各類所有制企業營造公平、透明、法治的發展環境。對接國家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著力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防止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用好紓困基金和紓困專項債,將全省政府應急週轉金規模逐步提高至100億元以上,加大對民營企業“過橋”轉貸支持力度。清理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2019年年底前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省市縣全覆蓋。

大力推動外商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提高對外開放水平。落實《外商投資法》,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和推進通關便利化,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到2021年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減1/2。加快出口退稅進度,適時動態調整出口企業分類等級,評定時限壓縮至15個工作日。

堅持激勵與保護並舉,最大限度釋放創新創業創造動能。構建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加速機制,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推動更多科技型企業上市。加大力度保護産權,加快建設“知創福建”,建設“一帶一路”知識産權援助中心。

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簡化企業投資審批,2019年上半年建成省市統一的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對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逐一研究制定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的具體辦法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加快制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2019年實現省市縣鄉四級同事項同標準、無差別審批。

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繼續實行除賠(補)償外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整治政府部門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仲介機構等亂收費行為,2019年5月底前各有關部門對本部門下屬單位涉企收費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規範降低涉企保證金和企業生産要素成本,嚴厲打擊囤積廠房、哄抬租金等違規行為。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要深入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找準政策落實中的“堵點”,解決制約營商環境的深層次問題。要提升政策制定和實施水平,完善領導幹部挂鉤聯絡重點民營企業和重點商會制度,提升企業政策獲得感。(記者 嚴順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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