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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財政率先出臺公共法律
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意見

2019-04-22 09:01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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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大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力度,近日,省財政廳、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於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意見》,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成為全國率先出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意見的省份。

《意見》規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明確界定各級財政部門承擔的保障職責,厘清各級政府事權,確保各地財政部門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主要用於保障省、市、縣、鄉、村五級政府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室)為主體的實體平臺;“12348”青海法網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機器人、公共法律服務亭等終端服務的網絡平臺;以“12348”法律服務熱線指揮、呼叫中心為主體的熱線平臺的建設。

《意見》的出臺,為加快整合司法行政資源,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為社會公眾提供普惠均等、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提供了經費保障。(通訊員 蔡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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