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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公開八省(區)案件問責情況

2019-04-23 07:21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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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對於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8省(區)高度重視,責成紀檢監察部門牽頭,依法依紀開展問責工作,並於4月22日統一對外公開:此次8省(區)共問責1035人,其中,廳級幹部218人,處級幹部571人;誡勉296人,黨紀政務處分773人(次),移送司法2人,其他處理10人。

2017年8月至9月,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89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據悉,在此次移交的問題中,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的佔比約為44%;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的佔比約38%;涉及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問題的佔比約15%;其他有關問題的佔比約3%。

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相關負責人表示,8省(區)在問責工作中堅持嚴肅問責、權責一致、終身追責的原則,嚴格細緻、實事求是,為壓實地方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發揮了重要作用。被問責人員基本涵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相關方面,體現了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記者 張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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