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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調整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最低標準提高到1440元

2019-04-23 12: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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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4月23日電(記者 陳昌奇)陜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調整陜西省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通知規定從2019年5月1日起,全省統一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類區及標準,其中:一類區1620元/月,二類區1530元/月,三類區1440元/月。同時,規定與失業保險金標準相關的失業保險待遇隨之相應調整。

據了解,目前陜西省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是去年5月1日起實施的。調整後,最高標準從1512元提高到1620元,最低標準從1242元提高到1440元,同比平均增長153元,增幅達11%,其保障水平與陜西經濟發展速度和增長水平基本同步。

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是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根據陜西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提高。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改善民生、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舉措,對增強參保單位和失業人員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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