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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發佈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2019-04-24 09:08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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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實行“3+1+2”模式
我省發佈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23日,省政府發佈《福建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推進部署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工作。作為全國第三批實施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我省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參與新高考。

方案提出,我省按照2018年啟動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

根據方案,我省高考將實行“3+1+2”模式。“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物理、歷史兩科中選擇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行“3+1+2”高考科目設置模式,理論上考生有12種科目組合可以選擇。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科目組合方式,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促進文理交融,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方案在招生錄取上也有變革。從2021年開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將按“兩依據、一參考”政策,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

在投檔錄取方式上,現有普通本科高校招生採用院校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從2021年起,高校將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從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錄取模式,考生志願由“院校+專業組”組成,採取一所院校的一個招生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單位。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傳統的志願設置是以一所學校為一個志願單位,每個學校下可以填報若干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意願;而高考改革後,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的模式,則以一個院校加一個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單位。將每一個志願細化到專業組,增加志願填報數量,增加考生和院校雙向選擇機會。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各在閩招生高校正在編報選考科目要求,將儘快向考生公佈。

此外,方案中還提出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突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記者 謝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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