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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

2019-04-30 12:42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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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上年度全區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

■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為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4月26日,記者從我區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有關情況新聞發佈會獲悉,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了《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主要涉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3個方面4項內容。

一是調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指標。該《通知》明確,自今年5月1日起,統一按全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

考慮到計算年度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所需基礎數據需要自治區統計局提供,而根據工作規定,自治區統計局大概于6月底左右向社會公佈,為此,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後,對於2019年度全口徑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待自治區公佈相關統計數據後,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另文公佈。

同時,自今年5月1日起,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上年度全區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為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可自願在上年度全區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和300%之間選擇確定。

二是調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自今年5月1日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6%。

三是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自今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均為0.5%。

四是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自今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該《通知》還要求,截至今年4月底,累計基金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基準費率下調20%;累計基金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基準費率下調50%。在執行本次階段性降低費率的同時,用人單位符合相關文件規定浮動費率的,執行下浮費率或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最高優惠費率;應執行上浮費率的,只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暫不執行上浮費率政策。(記者 羅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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