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貴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今起降至16%

2019-05-01 09:30 來源: 貴州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明確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並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從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從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業保險繼續實施1%總費率,工傷保險繼續以現行八類行業基準費率為基礎下調20%。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按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核定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及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專用指標。

據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三項政策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幅度較大,是關鍵性舉措,企業對此十分關注。從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總體較高,是社保單位總費率的大頭。

本次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後將較大幅度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相對於原費率20%而言,一次性降低4個百分點,參保單位將減少1/5的繳費金額,而且這次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不是階段性的,是屬於長期性的制度安排,與目前實施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相比,政策力度明顯加大,將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穩就業,促進高質量發展。同時,此次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普惠性強、受益面廣,各類參保單位特別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都能從減費中受惠,將有利於擴大覆蓋面,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積極性,將更多的職工納入到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來,形成企業發展與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良性循環。

據悉,我省各地基金結余不平衡,部分市(州)可支付月數低於5個月,有的縣(區)當期基金收不抵支。全省進一步將費率降至16%後,將加大部分地區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的壓力。為確保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我省將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和數據省級集中管理,建立各級政府養老保險工作責任分擔機制,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納入各地政府工作責任制內容及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記者 王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