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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起福建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2019-05-02 09:0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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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福建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工作方案》,明確從2019年5月1日起,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18%降至16%(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國家規定制訂省級統籌過渡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20%同步降至16%。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費率維持8%不變。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延續一年,從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總費率階段性降至1%(用人單位0.5%、職工0.5%)。同時,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從2019年5月1日起,採用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由本人在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自行選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申報繳費基數低於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由相關職能部門按國家減稅降費要求和我省實際指導參保單位申報,按照國家統一規定逐步規範;高於300%的,按300%作為繳費基數。

方案要求,在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改革過程中,穩定現行徵繳方式,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採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産經營困難。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後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將會減少,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省人社廳表示,降低養老保險費率在有效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的同時,確實會減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壓力,但總體上不會造成養老金支付風險,不會影響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截至2018年底,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762.65億元。(記者 潘園園 嚴順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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